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鄉名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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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外來政權(西紀1683年清朝時代)尚未進入時,原屬於蘭陽地區三十六社中之嗄 里阿完社(今之加禮宛)﹑巴嚕新那宛社(婆羅辛子宛 )﹑留留社(流流)﹑里德幹社(利澤簡)﹑沙豁沙豁 社(掃笏)等五社。

  當時五社之總合人口大約二千人﹑生活簡陋,風俗習慣甚 為原始,因其居於平地,俗稱為「平埔蕃」。主以狩獵 為生,婚姻未具制度,亦無歲次之分,一切皆屬草莽。

  及至乾隆三十三年,福建人林漢生率眾抵此墾荒,是為 閩人開發此一地區之嗃矢,至嘉慶十五年蘭陽地區垂制 ,本鄉時已略具村莊之規模,遂更名為五結。其名稱蓋 取自五蕃社而改名,因林漢生及吳阿來均為漳州人,而 漳洲人開發之地多冠以「結」,故稱五結。

  嘉慶十五年(西元一八一○年),蘭陽地區歸屬清朝之 版圖,設立噶瑪蘭廳﹑隸屬於台灣府,當時並於現今羅 東地區設置巡檢兼司獄,地方分十二堡,堡下設街,街下設莊,當時五結管轄頂三結堡﹑茅子寮堡及利澤簡堡之一部,置於羅東直轄。

  道光元年,設立聯甲法,聯甲法就是保甲制度,十戶為 一牌,十牌為一甲,十甲為一保,保置保正,甲置甲長 ,牌置牌頭,後改稱牌長,均選用地方較有名望者擔任 之。光緒元年新設台北府,改噶瑪蘭廳為宜蘭縣,其他 地方制度依舊。光緒十一年台灣設省,巡撫劉銘傳主政,銳意革新,然未及中日甲午戰起,本島於民前十七年 五月割讓於日本。日本政府於同年六月於宜蘭城設置台 北縣宜蘭支廳,為維持治安,派遣警部巡查駐利澤簡。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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