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役男請注意,短期出國旅遊應事先向公所申請出境核准

日期:103-06-26    

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請注意,欲短期出國旅遊應事先向公所申請出境核准!

 

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,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,出境應經核准,19歲之年11起為役齡男子, 84年次的役男103年起即屬徵兵及齡男子,所以84年次(含)以前出生,尚未服兵役的役男,出境都須事先經過申請核准。

 

近來畢業季將近,國內各大專院校當年度應屆畢業役男或準備續讀研究所之役男,於暑假期間短期出國,因未事先辦妥出境申請,以致到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利出國,再次呼籲提醒欲短期觀光出境役男出國前須向鄉(鎮、市)公所兵役單位申請核准,始得出境。

上版日期:103-06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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